2000年天津市在全国率先进行了供热收费机制改革,取消了福利报销的供暖收费制度,改暗补为明补,实现“谁用热,谁交费”,由用户直接向供热单位交纳采暖费。2000-2003年天津市制定并颁布了一整套技术标准,逐步建立了供热计量技术体系。近年来,我市先后在5个小区近50万m2的节能住宅中进行了供热计量试验。2005年,我市继续扩大试点项目规模,在22个住宅小区共计200万m2范围内进行供热计量试验。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供热计量实施进程,市供热办计划2006年扩大试点范围到300 万m2,其中100万m2实施供热计量收费试验,200万m2实施供热计量抄表试验。供热计量收费试验的小区不再按照现行的20元/m2的面积热价进行热费结算,而是按照供热计量热价和收费办法进行热费结算。供热计量抄表试验的小区作为今后供热计量收费试验的备选项目,待条件成熟后,实施计量收费。今后符合条件的小区都要逐步实现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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