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许多居民住着节能住宅,家里装着热计量表,却不得不仍按房屋面积交采暖费,并没有得到节能省钱的实惠。
甚至,有许多开发商因为热费不是分户计量,建房时就不再安装温控装置,使得住节能住宅的居民大冷天还要开窗户降温,节能建筑不再节能。
记者10月31日从“全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上获悉,我省正在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以改变少用热还得多交钱的问题。
■“供热计量”进展
“用多少热付多少费”条件成熟
2003年,我省启动供热体制改革试点,11个设区市停止了福利用热制度,建立了“谁用热、谁交费”的供热收费制度。到目前,我省已全部实现了用热的商品化、货币化,全省供热面积达到23098.5万平方米。
据了解,自2003年开始,我省各市在新建建筑集中供热采暖系统均设计、安装了分户计量控制装置,并预留了热量表和温控位置,实现了分户控制,部分城市还安装了热计量表。
今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65%节能标准明确要求,新建建筑应当安装具有分户热计量和室温调控系统的采暖系统。目前,我省节能建筑面积为7700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12%。
另外,我省各地还加大了既有建筑节能和热计量改造。各市均对既有建筑供热系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节能改造。有数据表明,既有建筑实行热计量改造并严格实行热计量收费,可以节能20%左右,如果和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同步进行,可以节能50%以上。
如今,邢台已完成500万平方米居民住宅分户控制改造,邯郸累计完成260多万平方米。衡水市完成了95%的一户一阀改造任务。承德、秦皇岛还出台了分户改造收费标准,将改造费用纳入价格管理。这一切为实施供热计量改革创造了条件。
■供热计量现状
百姓未能“用多少热付多少费”
然而,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我省许多地方按用热量计量收费无法顺利实施,绝大部分百姓并没有“用多少热付多少费”。其原因在于:
其一,目前,我省除承德、唐山外,其他城市还没有制定供热计量收费政策。
其二,大部分城市供热系统改造通常由供热企业来完成,与建筑节能改造属于不同的实施主体,难以做到改造同步。
其三,大部分城市对既有建筑改造时,没有按照热计量要求进行改造安装,只是实现了分户控制,却无法实现分户计量。
省建设厅厅长朱正举说,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首先是有些地方对供热计量改革的认识不够。另外,改造资金本应该由当地政府、供热企业、职工所在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但从目前的试点情况看,只是由供热企业和个人承担了这笔费用,地方财政支持力度不够,影响了热力公司改造的积极性,用户反映也比较强烈。
朱正举还认为,多数城市还没有制定分户改造的具体政策和收费标准,改造过程中对用户室内设施造成破坏、装修受损、装修补偿等难以确定,热表的安装、维修、更换、检验等费用由谁负担没有明确,这使得实施改造的阻力较大。
■今年供热改革
各市选2-3个小区进行计量试点
据省物价局副局长毛宇山介绍,为了进一步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颁布的《河北省热力价格管理办法》已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一切为做好我省供热价格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据介绍,今年供热期内,我省各地将选择2-3个已安装热计量装置的新建住宅小区,一些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办公楼等公用建筑,进行分户计量试点,试行供热计量收费,为大面积推开供热计量收费积累经验。
试点期间,对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居民热用户,原则上供热计量收费高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据实收取,多收热费要如数退还给用户。
■2008采暖季目标
具备条件建筑全部按热计量收费
按照我省统一部署,“十一五”期间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大城市要完成35%以上,中等城市要完成25%以上,小城市要完成15%以上。
会议要求,2008年,政府机关办公楼、学校等公共建筑要全部完成热计量改造,达到热计量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于今年底对此开展普查,以确保改造目标如期完成。
按照要求,2008年采暖季前,各市要出台按两部制热价计量收费办法。并要求,为尽可能调动热用户节能的积极性,两部制热价中的基本热价部分原则上不要超过各地现行的按面积收费热价的50%。
会议要求,所有具备热计量条件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2008年采暖季全部实行按两部制热价计量收费。既有非节能建筑热计量改造要与建筑节能改造同步进行,未完成热计量改造的先按面积计收热费。
试点经验
承德供热计量每户可省288元
承德的热计量改革被认为“走在了全国的前头”。通过供热计量改革,为用热户省了钱,为供热企业节省了供热量消耗。
承德市分户计量收费实行的是基本热价(主要反映固定成本)与计量热价(主要反映变动成本)“两部制”,两部分各占按面积收费热价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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