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讯 记者王继然 天津市有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对在用燃煤设备的监督管理力度。控制采暖期空气污染,建立大型供热锅炉房污染监管实名制,进一步改善天津环境空气质量。
据介绍,天津市下发了关于做好采暖期控制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正常使用脱硫除尘设施、燃用低硫煤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燃煤设备燃用低硫优质煤是有效控制二氧化硫污染和确保空气质量达标的重要措施之一,环保部门对该市重点区域内的四十余家燃煤锅炉房进煤情况,加大了检查力度,对存在燃用高硫煤违法行为的单位,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改正,保证燃煤锅炉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达到天津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保部门还对百余家燃煤单位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煤堆苫盖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同时,明确要求各燃煤单位定期申报用煤、用碱情况,出示进煤量、进碱量,以及煤质监测报告,对不符合低硫优质煤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回。建立了大型供热锅炉房污染监管实名制,环保部门确定专人对区域内现有10吨/时以上燃煤设备单位开展岗勤制管理,对煤烟型污染源实行全天候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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