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记者从12月22日举行的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国将从六方面入手,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这六方面工作具体是:
——突出抓好热费制度改革这个核心。一是各地要用两年时间完成热费补贴改革,改“暗补”为“明补”。二是要建立健全“谁用热,谁交费”的热费制度,实现供热的商品化、货币化。逐步推行“用多少热,缴多少费”的热计量新方式。三是各地可根据原材料、 能源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及时研究并调整供热价格。
——认真解决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冬季采暖这个重点问题,尽快建立保障制度。
——切实抓好供热资源整合。大力推进集中供热,鼓励并支持发展能效更高的热电冷联产项目。要逐步淘汰小型、分散、高耗的燃煤锅炉房,不断整合优化各城市的供热资源。
——培育规范供热市场,深化供热企业改革,增强发展活力。支持和鼓励外资、社会资本参与供热设施建设和经营,推动城镇供热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加快供热设施更新改造,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热能效率。要按照先实现温度控制逐步推行分户热计量的原则,对现有住宅采暖系统进行节能改造。今后,凡未设计安装分户控制和热计量系统的公共建筑和住宅,一律不予进行设计审查、颁发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
——大力推进供热立法,加强供热市场监管,依法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会上介绍,目前,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草拟了《城镇供热价格管理办法》(讨论稿),将进一步征求意见。(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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