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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行动发布:供暖应按使用面积收费
    时间:2008-03-18 来源: 编辑: 浏览:

         晨报讯(记者 林浩)供暖收费标准、空房该不该交采暖费,大家都很关注。 
      中消协日前发布“公用服务行业消费者评议”结果,供暖行业成五大受质疑行业之一。
      采暖费按啥标准收
      消费者反映:采暖费按照建筑面积征收不合理。
      中消协:政府应出台指导意见,明确按使用面积收费。
      沈阳现状:沈阳市居民住宅供暖面积以房屋所有权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超出所有权标明面积的部分,有供热设施的计入供热面积,无供热设施的不计入供热面积。
      解读:沈阳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目前来说,按照建筑面积为收费标准是最科学的,因为这个面积是独立于开发单位、供暖单位、热用户之外的测绘部门认定的,为三方所公认,使用面积存在不宜操作性。
      物业费与采暖费捆绑收取
      消费者反映:小区自供暖采暖价格由物业单方定不合法,价格不透明;物业费与采暖费捆绑收取,一户不交费“连坐”整栋楼。
      中消协:禁止与物业费捆绑,“株连”其他用户。
      沈阳现状:目前沈阳几乎没有小区自供采暖的形式了,但确实存在物业公司代收代缴采暖费的情况。
      解读:沈阳市房产局小区办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物业公司应该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经过收费单位的授权、凭授权手续亮证代收费,且不能从中收益。
      另外,条例也不允许物业公司捆绑收费,如物业公司违反条例,业主可向所在区小区办投诉。
      新房不入住也得交采暖费
      消费者反映:房屋居住与否都得全额缴纳采暖费。
      沈阳现状:很多办理入住手续的新建商品房,无论首年入住与否,业主都要交纳采暖费,不交费就不给钥匙。
      解读:沈阳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沈阳市并未下发专门文件,只是在供暖监管工作中提到,如果业主不入住,新入住小区首年采暖费可以不交,但开发单位将首年采暖费强制性列入收费项目的现象普遍存在,建议消费者以法律渠道解决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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