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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在节能热改中的作用和问题
    时间:2008-04-24 来源: 编辑: 浏览:

        1、分户计量与建筑节能。现在一提建筑节能,就谈热改,一谈热改,就谈收费。似乎一个有效地收钱手段就是建筑节能。笔者认为:收钱的方式勉强可以等于热改,但绝不等于节能。使人感到遗憾地是,我国的建筑节能竟然是先从如何收钱开始的。 
        黑龙江省某城市,将住宅楼内住户的供暖用立管拆除,楼道内安装供回水立管,从立管水平连接入户,在入口处加装锁闭阀。管道入户后在内墙打孔,连接住户各房间的散热器。这种方式严重地影响了住户的正常家居生活,自然受到了用户心里上的反感和抵制。但是用户也很无奈。他们随后的做法是,通知用户清理过去地拖欠,并交纳全额的“改造费用”。用户交完清欠并交纳了“改造费”才给住户按装入户的水平管和连接室内的各组散热器,用户不交纳上述费用就无法采暖。该地区供热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酒桌上得意地说:过去都是咱找他们(指用户),现在他们来求咱们!看到这些,我们心里难以形容是什么滋味。天津、沈阳也都有过类似的做法。这就是供热改革,这就是建筑节能改造?在我们广大的采暖地区,有多少供热单位把节能改造当成了收钱改造!如此改造,怎么能得到社会公众的积极响应那! 
        把热能变成商品,由用户按需消费,这个方式无可厚非,也是未来热能消费的方向。关键是我们在认识上不可以把改变收钱的方式当作建筑节能改造。更不能激化对立情绪,我们要建设节约型社会也要建设和谐社会。 
        2、楼栋表的创意。收钱等于节能的又一种形式:根据“专家们”的建议,北京地区试点实行安装楼栋表,同一楼栋内的各户再按流量和自己的住宅面积分摊费用。这使我们想起当年每个大杂院里一个电表,大家轮流收电费,各家数电灯泡和灯泡的瓦数的大小。这里且不说楼栋表的计量结果是否准确,以及它是否已经适应了我们管网的水质。先说这样的计费方式大家会比着节能呢?还是比着消耗?住与不住,用与不用不是都要摊吗?其中的任意一户,节不节能怎么体现出来呢?还是收钱的手段,好听地说法叫:热改。但是和建筑节能有什么关系呢? 
        热力行业的赢与亏。问遍各地的热力公司,没有一个说赢利的。有地甚至艰难到无钱买煤。真亏假亏无人知道,怎么亏地更没人知道。我们举实例来看看吧。 
        甘肃省某县热力站,两个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直供方式给300余万平米建筑供热。6年前靠县财政的50万投资起步。如今你走进这个不发达地县城,最高的楼就是热力站的收费大厅和办公地点。县财政每年约6000万的收入,有将近一半是靠这个热力站上缴的。 
        银川市供热改革较早,2002就将供热私有化了。目前全市有22个供热运营企业,在保障热力供应的前提下,没有一家喊亏损地。各个热老板管理科学,积极改进技术,尝试节能方法。与住户供需矛盾也较其它城市少。 
        人家的家底,不好一一细数。总之,热力行业没有亏损的道理,供热改革和建筑节能改造,对热力行业的经济效益影响不大。实施建筑节能后,热力现有的设备可以扩大供热面积,长远考虑经济效益还会增加。
        最主要的问题是,热力如何看待建筑节能改造带来的社会效益和自己的社会责任。我们的政府部门该制定什么样的政策来支持热力行业积极投入到建筑节能改造中来,使热改的源头企业产生积极性。 
        4、户间传热——失主、警察和小偷。乍听起来,这些名词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但是在我们的供热改革中,这些名词组合起来另有故事。目前政府文件、行业刊物、专业网站、“专家”文章,无不谈到热能的户间传热问题。这的确是热能消耗与水、电、气等消耗的不同之处。户间传热就是:假如三楼的住户不采暖,只要二楼和四楼的住户采暖,通过建筑结构传导的热量也可以使中间住户的室内保持一定的温度。“因此,热力公司实际还在为该住户提供热能”也因此,参照国外的经验,我们的热计量收费也要分为基本费(约站总费用的40%)和计量收费(约占60%)。基本费不管用户是否采暖,热力公司都要征收,看起来很有道理。 
        我们再仔细想想看,中间用户在自己不采暖的情况下,使用的是上下两层住户的热量,也就是说,上下两层住户已经为中间住户的热能消耗买了单。我们假设上下两层的住户是失主,中间层的住户是小偷,热力公司是警察,40%的基本费是赃物。显然,按我们现在收取采暖费的方式:赃物归了警察,而不是失主。这样的收费逻辑显然不合理。  
        据动辄就引用“欧洲经验”的人介绍,欧洲的热计量收费已经有近70年的历史了。难道这个“赃物归警察”的逻辑,是号称高度文明的欧洲人在这70年的热计量收费经验中发明的吗?或者是我们那些去过“欧洲”考察的人士在考察“欧洲”时忽略了什么,再或者你们知道“欧洲”的方式而不方便介绍。事实是,在“欧洲”计量收费确实是分为基本费和计量收费两部分。比例也和去过欧洲的人士所介绍地相符。但是被那些到“欧洲”考察过的人士忽略掉或不方便介绍的是,40%的基本费里,有一部分要返还给失热用户的。反还的方式和计算依据是一个较复杂的计算过程,这里不详细叙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向若培卡彻能源服务公司在北京的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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